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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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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,對他們說:「以色列人哪,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,你們要聽,可以學習,謹守遵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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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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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我們的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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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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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,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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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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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,面對面與你們說話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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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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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,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;因為你們懼怕那火,沒有上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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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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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:「『我是耶和華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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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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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『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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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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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『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做什麼形像,彷彿上天、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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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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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他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、四代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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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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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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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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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『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;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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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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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『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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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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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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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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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,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、牛、驢、牲畜,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做,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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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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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;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。因此,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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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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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『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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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『不可殺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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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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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『不可姦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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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『不可偷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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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『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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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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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『不可貪戀人的妻子;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、田地、僕婢、牛、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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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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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,從火中、雲中、幽暗中,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;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。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,交給我了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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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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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那時,火焰燒山,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;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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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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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:『看哪,耶和華我們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,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。今日我們得見神與人說話,人還存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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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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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,我們何必冒死呢?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就必死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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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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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屬血氣的,曾有何人聽見永生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,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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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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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你近前去,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,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,我們就聽從遵行。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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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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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你們對我說的話,耶和華都聽見了。耶和華對我說:『這百姓的話,我聽見了;他們所說的都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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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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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,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,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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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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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去對他們說:你們回帳棚去吧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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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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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你,可以站在我這裡,我要將一切誡命、律例、典章傳給你;你要教訓他們,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。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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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,不可偏離左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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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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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,你們都要去行,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,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。」 |